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及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专本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使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得到真正落实,经客观、公正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有关具体评选事项如下:
一、奖助对象及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陕财办教〔2019〕178号)的文件要求,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并继续分两档补助,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8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800元。
二、上报材料时间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9年10月21日-22日
(二)国家助学金和贫困生档案库
近期省教育厅、省扶贫办拟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政策文件,国家助学金和贫困生档案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报送审材料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送审材料如下:
(1)二级院(系)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二级院(系)公示和学校公示(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3)参评学生申请书;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二级院(系)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7)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
(二)国家助学金
上报材料:
(1) 各二级学院(部)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受助学生人数、建档立卡、一般贫困和特困学生人数、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统计表》、《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一份(只需报送电子版);
(3)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书;
(4)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除签名外其他全部电子录入 纸质版);
(5)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6)《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一份;
(7)各二级学院(部)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只报送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每一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得到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条件、资助项目和标准、认定程序等仍按原有国家资助政策执行。
2.各二级学院(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切实将资金落实给真正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评发过程中如发现暗箱操作,克扣挪用、索要回扣等现象一经举报,将严肃查处。学校资助中心将对整个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发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宋 磊 联系电话:89028836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处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1
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高等教育样表)
( — 学年)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学生
基本
信息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入学前户口 □城镇 □农村
户籍地址 毕业学校
家庭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长手机
家庭
成员
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
状况
家庭
经济
信息
情况填报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
家庭欠债金额(元): ;欠债原因: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镇/农村低保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户;□孤残学生;
□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的警察、消防人员等人群的子女;
□学生本人残疾;学生本人残疾类别:□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智力残疾 □其他残疾;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弱;
□直系亲属有大病患者;
□家庭遭受突发变故,突发变故(含重大灾害、意外事故、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况描述:
;
其他(如家庭成员失业情况等):
学生 陈述 申请 认定 理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学生
声明 学生本人及其所列家庭成员明白和同意如下事项:
本次申报属于自愿申报行为,保证申报的信息及材料均属真实、完整和准确;接受学校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就本次资助依法依规的核实调查、公示及结果核定;学校及其上级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使用本次申报信息和结果;如有失信行为,愿意按《陕西省教育系统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惩戒。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部分由学校据实填写
系统核实结果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低保家庭子女 □特困救助供养户子女
□孤残学生 □本人残疾或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学校民
主
评
议 推
荐
档
次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学
校
陈
述
理
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
定
决
定 院系
意
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2
2018—2019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校名称(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学生 姓名 身份证号 学校名称 学历① 院系 专业 学号 性别 民族 入学年月 是否建档立卡
家庭学生②
注:1.附件1-5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是指:截至2019年12月15日在陕西省所属全日制学历教育高校注册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政策)的本专科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本表填写顺序为:先本科后专科,先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后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3.填写规范:①“学历”填写“本科”或“专科”;②如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请填“是”;如不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请填“否”。
附件3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学号 所在年级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 学院(系) 专业 班
曾获何种奖励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学习成绩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统计表(全学年)
学校名称(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人,万元
序号 学校名称 合计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特困(非建档立卡) 一般贫困
获助 总人数① 获助总金额 人数⑤ 金额⑥ 人数⑦ 金额⑧ 人数⑨ 金额⑩
小计② 财政资金③ 学校资金④
注: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获得助学金6000元(其中3800元由财政支付,2200元由学校从教育事业收入的6%中支付),特困(非建档立卡)每生每年获得国家助学金38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年获得国家助学金2800元。
2.有关说明:③“财政资金”指财政预算下达的该学年国家助学金总金额;④“学校资金”指学校从教育事业收入的6%中支付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22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
3.表间关系:①=⑤+⑦+⑨,②=③+④=⑥+⑧+⑩,③=(⑤+⑦)×0.38+⑨×0.28,④=⑤×0.22,⑥=⑤×0.6,⑧=⑦×0.38,⑩=⑨×0.28
附件5
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校名称(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元∕学年
序号 学生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① 院系 专业 学号 性别 户口 类别 生源 省份 贫困程度② 获助金额
③
注:1. 本表填写顺序为:先本科后专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非建档立卡)—一般贫困。
2. 填写规范:①“学历”填写“本科”或“专科”;②“贫困程度”分为三类:建档立卡,特困(非建档立卡),一般贫困;③“获助金额”分为三类, “建档立卡”对应为6000元,“特困(非建档立卡)”对应为3800元,填“一般贫困”对应为2800元。
附件6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学 号 所在年级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 学院(系) 专业 班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 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
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
学校名称(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人
序号 学校名称 合计①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②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小计③ 特困(非建档立卡)④ 一般贫困⑤
注:表间关系为:①=②+③;③=④+⑤
附件8
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学校名称(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元
序号 学生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① 院系 专业 学号 性别 户口 类型 生源 省份 贫困程度② 家庭人均年收入 在读年级
注:1.本表填写顺序为:先本科后专科,特困(非建档立卡)—一般贫困。
填写规范:①“学历”填写“本科”或“专科”;②“贫困程度”分为特困(非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