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本学期即将结束,经院长办公会议(扩大)研究决定,现就2018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学生:2018年1月15日—3月7日放假。3月8日(周四)、9日(周五)返校报到、注册,3月10日(周六)正式上课,(10、11日上周四、五的课程)。
(二)教职工:2018年1月16日—3月5日放假,3月6日(周二)上班。1月13、14日正常上班(公休日与假期对调)。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工作人员2月23日到校上班。高新校区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2018年陕西省专科录取继续实行综合评价注册入学,2017年3月初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学生填报志愿。根据上述特殊情况,学院招生工作不能因假期而停滞,各行政职能部门要有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做好全员动员,主动投身到学院招生工作当中去。
(二)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学期部门工作思路、认真思考下学期部门工作重点,做好下学期部门规划和实施举措、着重解决各类遗留问题。本学期应完成的工作(特别是教学任务)要在本学期之内有效完成,并以此作为放假的前提。
(三)放假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情况精心安排有关活动,比如:组织集体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学院鼓励各单位相互交流、相互学习,联合开展有关活动。在开展有关活动中,为学院发展建言献策,提供丰富充实、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四)学院将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年终总结述职大会,述职时限为8分钟之内,要求述职内容实事求是,不夸张溢美,力戒空话、套话。请中层以上干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将述职报告于2018年1月5日前发至学院党政办胡晓宁处。述职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各部门放假离校前要认真检查教学、办公、公寓场所,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假前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
(六)学生处与各院(部)要在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出行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注意防范流行性传染疾病;放假期间学生一律不允许住校,学生宿舍加贴封条。
(七)就业指导中心做好外出实习学生的各项工作,学生安全问题实行零报告制度。
(八)假期值班:后勤处负责校园卫生清扫、水电、食堂值班用餐、安排公寓楼值班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公寓楼的安全管理;保卫处要安排好全校寒假期间学校财产安全保卫工作;党政办要安排好学院内外的行政事务;寒假期间学院如有其他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假期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单位、部门,要提前将加班人员名单报党政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开西安市要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假期要保持手机畅通。
假期24小时值班电话:029-89028001 18092550868 18092551110
(九)从2018年3月6日起,学院校车按正常工作时间、路线接送教职工。开学第一天,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及时将教职工到校情况报人事处。
以上要求,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做好工作,凡因工作失误,发生事故,造成重大损失者,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制度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感谢全体教职工一年来的艰辛付出,预祝大家度过一个安乐、祥和、愉快的寒假。
特此通知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