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的通知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07号)文件精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为满足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需求,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参加201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形式及要求:
1.公需课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升》(24学时)
2.均采取面授、试卷考试的方式。
3.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每次面授培训,参加统一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记入本年度《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
三、培训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6日
报名地点:请各单位指定专人组织填报继续教育报名统计表及缴费,并随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交。新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需另交1张1寸照片,证书工本费4元。7月6日前将继续教育证书及统计表统一交到继续教育学院黄宏彬老师(QQ:29735520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统计表》在党政办下载)
四、培训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4〕190号)要求,集中面授按每人每学时5元标准收取费用;教材以实际发行价格收取。本期收费每人148元(培训费120元,教材费28元)。
五、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17年7月12日
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17:30
2.培训地点: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鄠邑校区)学术报告厅
六、注意事项
本期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教师发展中心将计一次学习(计1分)。所有参加培训学员需按照培训安排,按时参加培训。各类专技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理念,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七、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中心 朱东霞 18992826391
继续教育学院 李红远 18991919158 黄宏彬 18192277997
教师发展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