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陕西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研考[2019]8号)和省职教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陕西省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安排,2019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定于12月14日和15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级别及时间:
考试种类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英语四级(CET4) 12月14日(星期六) 09∶00—11∶20
英语六级(CET6) 12月14日(星期六) 15:00—17:25
英语应用能力A级 12月15日(星期日) 09∶00—11∶00
英语应用能力B级 12月15日(星期日) 15∶00—17∶00
二、报名条件
(一)英语四级、六级报名条件
1.全日制统招本科(2016、2017、2018级,专升本学生)和高职(须通过PRETCO-A 或B)在校已注册的学生。
2.继续教育学院(2017、2018级)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3.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方能报考CET-4。
4.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CET4达到425分的学生方能报考CET6。
5.非在校生一律不得报考。
(二)英语A、B级报名条件
1.全日制高职除一年级外的在校生(或修完英语课程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2.五年一贯制专科四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的一个级别,不能同时报考A、B两个级别。
三、报名时间
英语四级、六级和A、B级报名时间: 9月17日12:00~25日21:00
缴费确认时间: 9月17日12:00~26日12:00
四、报名收费标准
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每生每次20元,六级考试每生每次20元。
2.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每生每次17元,B级每生每次17元。
五、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办法
1.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12:00~25日21:00 ,
逾期服务器关闭,不再受理。
2.学生本人登陆校园网的教务管理系统网页端口进行报名,然后在各院(部)教学秘书处确认缴费。
3.教学秘书在9月26日下午15:00前完成报考学生(已缴费)的数据下载并存档报名数据。
4.报名时各院(部)应与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其中《2019年陕西省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表)以院(部)为单位于9月30日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建立考生诚信档案。
(二)报名数据(含照片信息)
1.本次报考数据、照片以各院(部)在教务系统中确认后的信息为准。
2.教务系统中无学籍照片的考生自行准备电子照片,由教学秘书统一整理汇总后,以院(部)为单位于9月26日15:00前报教务处216室。
3.各院(部)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将最终报考数据反馈至各分院,由院(部)组织学生对报类别、照片等信息确认签字。
(三)CET照片标准
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
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大小最小为192X144(高X宽)。
3.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象文件名为 *.JPG,其中 * 为考生身份证号码。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六、考试注意事项
1.英语四、六级、A级、B级不得重复报考,请院(部)严格审查报名资格。
2.在校生必须随本班集体报名,不得跨院部报名。
3.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各种理由的信息更正和补报名,因此,请各院(部)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考生认真核对本人基础信息。
5.经考生核对、确认报考信息后,因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信息错误导致报名无效或准考证及成绩单相应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教 务 处
2019年9月17日
附表:
20 年陕西省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院校: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语种级别:
姓 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所在院(系)专业 年级班次
准考证号 不填 身份证号
警 示
对于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利用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和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在校生,所在高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法规予以开除学籍,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供后续考试、考研、求职时相关院校或单位采用。
本人已全面了解此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并承诺如下:
已详细阅读上述警示内容及“CET考生守则”(见背面),一定按照“CET考生守则”的要求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愿意接受处罚。
考生签名:
20 年 月 日
诚 信
鉴 定
(请在相关□内打√) 该生在参加本次考试中表现(良好□ 有一般违规行为□ 有严重作弊行为□)
鉴定人: 20 年 月 日
CET考生守则
一、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进入考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以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耳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违者,按违规论处。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摆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请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