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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0 浏览量:1653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为了奖励我校在2018-2019学年度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决定从2019年9月19日起进行国家奖学金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学生。

二、评定标准与名额

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8名,按照教育厅下达给本校人数的1:1.2差额上报学生材料。

三、评选办法

根据各二级学院(部)实际人数,交通运输学院推荐4名学生,其他二级学院推荐2名学生参加学校综合评定,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陕西省教育厅,最终确定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人选。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四)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五)2018-2019学年两学期内各科学习成绩排名各二级学院(部)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一律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程序

本人申请→班级提名(公示)→各二级学院(部)评审汇总审核(公示)→学校会审(公示)→上报省教育厅。

(二)各二级学院(部)评选出的学生要求上报材料

1. 各二级学院(部)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分配名额、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各二级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3.各二级学院(部)公示(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4.参评学生申请书(全面反映本人在校期间德、智、体、美情况及个人思想情况,不少于1000字);

5.《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成一张,不需装订。申请审批表正面除申请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反面全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申请理由”栏200字左右,“推荐意见”栏10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30字左右;各系主管领导签名和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6.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二级学院(部)和教务处的公章;

7.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

8.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奖励在校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要求严格,望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上报,保证评选公开透明,评选结果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发现暗箱操作,克扣挪用现象一经举报,将严肃查处,院资助中心将对整个评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请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责,尽快组织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结果,并于2019年10月8日将评选推荐结果上报学院资助中心。

联系人:宋磊   电话:029-89028836


附件: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