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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关于评选2018-2019年春季学期 校内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9-11-12 浏览量:1886

各二级学院(部):

为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鼓励我校学生的专业成才和发展,进一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结合《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年春季学期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奖学金评定等级    

校内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600元/人,二等奖学金4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元/人。

二 、校内奖学金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籍、在校的学生。

三 、评选条件

(一)一等奖学金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认可和好评,具有示范作用;

2.获得校级、省级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善于钻研,具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解决能力,上学年各门课程总成绩排班级前10%,无不及格挂科现象;

4.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爱劳动,关心集体,注重自身素质的拓展,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二等奖学金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认可和好评,具有示范作用;

2.获得校级、省级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善于钻研,具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解决能力,上学年各门课程总成绩排班级前20%,无不及格挂科现象;

4.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爱劳动,关心集体,注重自身素质的拓展,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三等奖学金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认可和好评,具有示范作用;

2.获得校级、省级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善于钻研,具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解决能力,上学年各门课程总成绩排班级前35%,无不及格挂科现象;

4.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爱劳动,关心集体,注重自身素质的拓展,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评奖要求

1.二级学院(部)各班级参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方式进行学校奖学金评定。

2.各等级校内奖学金比例不得拉通使用,不得降低条件评选,宁缺毋滥。

3.学期内有补修、重修课程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4.毕业班学生在校外参加顶岗实习,学期无考试课程和成绩的,不参加评选。

5.有违反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已造成不良影响或正在接受调查、拟给予处理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五、上报送审材料

学校奖学金送审材料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2018-2019年春季学期校内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内容;

2.《2018-2019年春季学期校内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表》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

3.各二级学院(部)公示(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4.参评学生申请一份;

5.学生《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内奖学金审批表》一份(除签名外全部电子录入纸质版);

6.学生上一学期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和教务处公章;

7.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期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需同时提供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联系人:宋磊         电话 :029-89028836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