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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8-04-03 浏览量:1626

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院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稳定、健康、文明、有意义的假期,现对清明节放假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8年4月5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放假三天。

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基本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离校的备案和相关服务工作。

2.放假前各二级院(部)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自治能力,防止事故以及打架、斗殴等治安及刑事案件发生。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物安全,重点要加强对女生的安全教育。各二级院(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假期在校学生要摸底登记,做出妥善、周密安排。对离校学生去向、联系方式进行严格登记。妥善安排留校学生生活。学生处、团委对留校学生的文体活动、饮食和住宿等方面要精心安排,让学生度过愉快的假期。假期未离校的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3.为确保信息畅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保持通讯手段24小时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及紧急事件,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妥善处置并按时限及时报告所属领导。 

4.各部门放假前要进行水、电、门、窗等安全检查,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后勤部门在节日期间要保障正常生活服务,做好水电等应急处置工作。保卫处放假期间要加强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5. 假期期间主要值班部门电话公示

党政办带班领导:赵   18092550868  

学生处带班领导:杨志农  15353575650

保卫处带班领导:刘士元  18092551110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