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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查的通知

时间:2023-06-30 浏览量:910

各单位:

为规范全校考试管理,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情况,严肃考风考纪,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品格和作风,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查主要内容安排如下:

一、考试前巡查

巡查人员提前到岗,检查各考场开考前的准备工作。

1.监考教师应提前到达指定的考场,在考试前进行清场(抽屉等处杂物是否清理,非考试用品是否集中存放);

2.学生是否按所安排座位就坐,考生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是否携带齐全;

3.巡考组应提前到各院(部)考务室检查监考人员的配备情况和试卷分发情况。

二、考试中巡查

巡查人员考试过程中进行巡视,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在岗,是否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及考生是否遵守考场规则。

1.监考教师应保持一前一后,不得使用无线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2.监考教师严禁玩手机、阅读书报、批阅试卷、聚集聊天和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

3.监考教师不得向学生暗示答案;

4.在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教材、笔记、纸条等)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者;

5.考生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者;

6.考试中传递纸条、答题卡、草稿纸或互对答案者。

三、巡查情况处理

在巡考期间,对考场违规违纪、突发事件等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违纪情况、时间、考场号、监考人员姓名等。每场次巡考结束后将《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考试巡查记录表》交回教务处。联系电话:029-89028258,联系人:解老师。巡查后将表格交至教务科(校务楼216办公室)。

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考试巡查记录表.docx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