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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提好请示件拟办意见?

时间:2019-04-19 作者:转自共产党员网 浏览量:4620

  在公文办理中,对请示件研究提出恰当的拟办意见是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之一。结合实际工作,对如何提好拟办意见谈点认识。

  弄清背景是基础

  办理请示件,首先必须通过仔细研读,了解请示事宜的来龙去脉,必要时还要咨询相关部门,搞清楚其背景和关键点。一要弄清为什么请示;二要看请示什么内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三要看请示内容里有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以及附件说明,或以前类似事宜的办理情况。

  以办理组团参加某博览会的请示为例,除了解该博览会的具体情况外,还需要了解前几届是如何组织的,由哪个或哪些业务部门负责组团。因此,我们电话咨询了省文化体育部门,发现前几届省内组团分别由党委宣传部门和文化体育部门轮流负责。考虑到该博览会属于政府职能事务,经与省政府办公厅沟通,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办理。经报领导同意后,转省政府办公厅办理。

  沟通协调是关键

  在草拟拟办意见之前,经常需要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与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协调。有些请示件涉及领域广、内容复杂,需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还要通过会议、书面信函等方式进行更为细致的协商协调,确保拟办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

  比如,省委统战部门给省委来文请示,建议省政府与某民主党派中央联合举办某科技论坛活动,具体由省委台办、省科技厅、某民主党派省委会承办。我们拿到请示后发现,该论坛的主办和承办单位既然不是省委统战部门,为什么是省委统战部门来文请示呢?经过与来文单位、文中提到的主办以及承办单位多次沟通,才梳理出此请示的来龙去脉。原来,最早是该民主党派中央来文通知我省对应的民主党派省委会,要求商请省政府与该民主党派中央共同主办科技论坛。该民主党派省委会将此文报给了省委统战部门,省委统战部门又报给上一级党委审批。我们书面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就论坛活动承办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达成一致后提出建议:同意省委统战部门请示的意见并呈报省委领导审批。领导批复同意。

  把握政策规定和程序

  办理请示件要始终依据请示内容涉及的政策,履行必要的程序,有条不紊推进。

  比如,某省直机关报来换届的请示,涉及班子成员比例、经费预算、领导职数调整等诸多问题。经与财政、编制部门反复沟通,我们建议领导职数有关问题转报省编办按程序办理,班子成员比例问题则提呈省委常委会审议,而会议经费建议另文呈报省财政厅审核。由此把复杂的事项条分缕析,分门别类“归口”进入程序,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又如,有关部门请示将某项工作情况汇报列入省委常委会议题,此时就要根据省委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办理。首先,要看请示内容是否是中央要求各地区党委贯彻的内容;其次,是否属于“三重一大”内容;最后,是否制定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供省委常委会会议决策。具备了以上三点才能提出同意的拟办意见,按程序报批,否则就要补充完善政策规定所要求的内容。

  逻辑要严密

  拟办意见要有根有据,提出的建议要完整准确、全面客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切忌出现“漏项”。同时,在语言上应表述准确、言简意赅、逻辑性强、观点鲜明。拟办意见中常用的一些词语,如“研办”“牵头办理”“商有关部门研办”“转××部门按程序办理”“呈××阅研”等,每一个都有其独特内涵,必须精准使用。

  比如,中央和地方“双管”的一家单位向上一级党委来文,请示能否协调解决自身建设发展问题,提出了保障经费、增配通勤车辆以及增发岗位津贴等事宜。经与省财政部门、省人社部门多次沟通,我们提出了三条拟办意见:一是关于经费事宜,建议省财政部门对其业务发展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和支持;二是关于增加通勤车辆事宜,建议其与有关部门协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急用先配、逐步解决”的原则予以解决;三是关于增加岗位津贴事宜,建议其直接会商省人社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研办。拟办意见中首先定调给予支持,其次强调转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一前一后逻辑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