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张丹    发表时间:2019-12-13    浏览量:5576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关于做好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根据我校《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西交院科【2019】6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的数据是学校对各部门及教师在科研工作中的业绩进行科学的量化考评。科研奖励每自然年度发放一次,成果完成人填写相关《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并连同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单位,再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二、本次成果统计涉及到各院(部)、行政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应认真做好安排,按时完成统计工作。

三、科研成果报送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gykyc@126.com,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送至科研处办公室(行政楼506室,联系人:张丹,电话:15091629901)。 

四、相关要求

1.科研成果奖励的时间范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

2.科研奖励设:科研立项、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获奖、应用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

3.科研论文奖励标准:见刊,且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西安交通工程学院”(SCI、EI需附收录证明;普刊需知网收录)

4.具体参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西交院科【2019】6号)文件执行。

5.各单位负责人为成果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责任,认真审核,确保科研成果数据的真实有效。                                        

 

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立项”登记表》

2.《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术论文”登记表》

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术著作”登记表》

4.《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获奖”登记表》

5.《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应用科技成果”登记表》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