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及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陕科政发〔2013〕138号),为做好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二个类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组织好专家咨询评议工作,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鉴于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教育厅无名额,学院组织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申报。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学院通过教育厅统一推荐。对于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教育厅共30名额,根据各校推荐的人才选拔来名额分配。
(三)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3.支持学院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学院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4.科研处对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推荐对象在学院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5.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送科研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前。
6. 附件下载:附件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电话:029-89028555
科研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