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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交通运输系    发表时间:2014-05-29

                      西科商院字201433号

 

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院、处(室、馆、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4〕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现就有关生源地贷款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工作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凡被我院录取为全日制本科、高职的新生或在校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此类学生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方可申请贷款。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方可申请贷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二、贷款申请

(一)预申请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相关文件精神,高校从2014年施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只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并通过预申请后才能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模版下载地址:

1.学院官网(http://www.xjgyedu.cn/)

2.西科商院学管系统办公群

各系按模板内示例要求录入相关学生信息后于2014年6月9日前统一汇总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

(二)网上申请

1.陕西省内户籍并通过各系2014年生源地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也可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xjgyedu.cn/)点击链接的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进入,准确核对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信息后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陕西省以外户籍的学生需根据当地资助中心要求及实际情况办理201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3.学生持以上相关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与2014年6月20日至7月31日之前到生源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三、时间安排及填表要求

(一)陕西籍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2014年5月29日起至暑假放假前,导出并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1.由系统导出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无需学院盖章,自行保存,以备申贷所用。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电子版自行前往学官网(http://www.xjgyedu.cn/)学生处资料下载栏或西科商院学管系统办公群下载填写。除签名和审批意见外,其余部分全部要求电子录入,具体填表规范见附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以系为单位,统一报送资助管理中心验印,学院验印完毕后,由各系将相关材料返还学生本人。

(二)陕西省以外户籍学生具体办理时间需咨询当地资助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八贷六不贷准则,规范认定程序,做好公示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做好宣传及指导工作。各系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多关注来自偏远贫困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上学难的问题,真正做到资助政策人人皆知,使我院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内容和意义;

(三)加强管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组织申请,表格填写等工作。同时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督查,杜绝徇私舞弊,不按规定程序认定,暗箱操作等事件的发生;

(四)各系要认真做好2014届毕业生中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义忘利为耻”的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壁报、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载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以诚信感恩教育为主题的演讲、辩论活动;结合诚信感恩典型事例,编排诚信感恩教育情景剧、小品等。推选诚信模范、感恩先锋,开展学习身边事,身边人的活动,教育学生诚信做人,履行诺言,积极按照生源地贷款还款计划履行贷款还款义务,并尽可能的保留相关视频或图片资料。

(五)各系通知毕业贷款学生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在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手续。学生毕业前确保学生的有效联系信息及其父母、同学、亲戚朋友等信息一并填报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内,要保证学生毕业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辅导员随时与该学生能够取得联系。各系要告知学生在毕业前主动与生源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及时报告本人毕业信息。

 

附:《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要求

 

 

 

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

2014年5月29日

 

(联系人:宋磊        联系电话:029-89028836)